林小北想起了她最喜欢的女作家写过这么一段话:
「所有的描述人间悲欢离合的小说上。祸根就是这四个字:无非男女。」
无非男女。
她轻轻叹了一口气,裹好浴巾出去。
手机在书桌上响着,林小北擦干手上的水,拿起来。
「北北明天有空吗?」阿七咋咋呼呼问,嗓门儿一如既往大如喇叭。
「忙,干嘛?」明天上午工作室开会赶策划,下午接见大客户,晚上继续加班加点赶策划。
林小北一天恨不得掰成三天用。
「香港有个很出名的大老板明天下午要来我们学校演讲,我这种小喽罗就被安排去打杂跑腿,还得负责拍照,一个人实在忙不过来啊,你来帮帮我嘛。」
「你们学校不是211吗,怎么搞个演讲人手还不够?」
「谁让我是新人呀,新人遇上搞活动,就是被人当丫鬟使唤的。来嘛来嘛,据说大老板好帅的!有颜有钱长腿逆天,啧啧,演讲厅估计得挤爆。」
「哎,不是不想帮你,真的分身乏术啊。」
阿七长吁短叹,知道她是真的忙,也就没再强求。
香港来的大老板。香港。林小北在心里默念这个地方。吹风机不知怎么调成了二档热风,吹了一会儿,头发干枯毛糙起来,林小北回过神,往前一推,换成冷风,吹干随手高高地绑起来,绕几个圈儿,就是个蓬松的丸子头。
她脸小下巴尖,瓜子脸上一片素净,皮肤白得发透。
遗传了父母所有相貌优点的同时,顺便遗传了父亲那双薄唇。
都说唇薄的人,情意寡淡。林小北总觉得,这份寡淡传男不传女,薄情寡义都给她哥哥林南遗传了去。
长发及腰,睡觉时常压着一缕,扯得生疼,倒不如扎起来睡。
头发长有头发长的困扰,但她不想再剪了。确切来说,是不想再剃了。
四年前林小北回京州,当着阿七的面摘掉帽子,林小北到现在还忘不了阿七那声刺耳的尖叫,和尖叫过后刷刷掉落的眼泪。
「北北!你是不是得绝症了……」阿七抱着她涕泗横流。
如果情伤也算伤,姑且当它作绝症吧,林小北想着,重新戴上帽子。
「没有,我就是想从头再来。」
「你疯啦!剃光头干嘛!当尼姑呀?」
「从头再来啊。」
「……你可真牛逼。你全家都牛逼,你是牛逼中的牛逼。不过你剃光干嘛?好歹留点儿啊,留个板寸也行啊,贼酷,咱俩还能搞拉拉。」
「……」
「北北,你后悔吗?」
林小北挑着眉,耸了耸肩:「后悔什么?过几年就长回来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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